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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记者 张阳 刘建伟)11月2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能、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工作情况。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谭铁军汇报,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湖北十年来在生态自然保护领域落地案件,其中最高、人民最高案例被人民评选、检察院指导案例和42件入选国家标准案例。
谭铁军介绍,湖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致力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长江,带动整治违法侵占河道640余公里,治理污染水体11000余公顷。省检察院组织河道检察院联合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案件,被最高领导宣传为全国示范特案;二是着力筑牢生态屏障,鼓励退耕还林17000多公顷。办理野生动物公益保护案件713件;三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管理清理违法固废、危险废物超100万吨,清理违法排放废气企业371家。四是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共办理环境资源保护案件2973件,推动耕地复垦3万多公顷,宜昌、咸宁、恩施等地检察院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他提出了三个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诉讼、检察服务公益典型案例。在一起涉及非法采矿破坏工程集团等四家企业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中,检察院在追究刑事责任、追回违法所得9007.9万元的同时,还提起公益诉讼,主张生态环境功能损失,支持生态保护。
针对某市国道沿线回收拆解不合格报废机动车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多部门联合治理整顿和系统性整顿,引导和规范循环经济发展。
在某市一系列涉及造船拆解行业环境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利用“指定管辖+属地管辖”一体化办案优势,打破流域治理多重管理困境,督促多部门协调船舶企业分类处置,推动政府出台规范船舶淘汰工作的意见,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实现“含金量”生态与“绿色含量”并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