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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5月1日起骑电动自行车需戴头盔
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条例明确了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规定,禁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它们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新修订的条例将此前分散在其他安全法规和道路法规中的基本交通法规进行了整合和开放,使公民更容易学习和掌握。在交通安全方面,条例强调,禁止组装电动自行车,禁止改装、加装电机、电池等非电动设备,以及引擎盖、车厢、座椅、照明装置、高分贝扬声器等装置或设备。r 改变设备处理速度的限制;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或者大型自行车活动;明确了道路和水路的交通规则。
在停车充电方面,规定禁止在住宅、商场、学校、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等场所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按照相关规定规划并明确考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充换电设施。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赖剑阁提醒,原规定“鼓励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用头盔”驾驶员座椅后固定座位允许携带未成年人的年龄由12周岁以下调整为16周岁以下,以回应公民选择儿童、便利出行的实际需求。
规定还对互联网租赁、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的车辆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平台经营者在制定算法规则时遵守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确保员工合法、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新华社
记者:陈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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