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igation menu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记者 张阳 刘建伟)11月2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能、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工作情况。
永善法院将巡回法庭移至金沙江畔,审判结束后立即开展扩散排污活动,把‘破坏者’变成‘恢复者’。 “审判+修复+法制教育”立体模式,让司法审判成为生态保护的光明课堂。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张伟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云南法院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方面司法协助的探索和实施。
近年来,云南法院引领发展“SP通过构建专业化审判体系,编织密集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在全国形成了“专业化机构+专业化”的审判格局。昆明环境资源法院作为全国第三个跨区域集中管辖的法院,与高院环境资源庭和38个基层法院一起,形成了覆盖全省的专业化审判格局。三年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7000多件。
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整个生态产业链。张伟介绍,楚雄南华法院将野生菌产业作为“司法服务点”推广。为野生菌、萝卜、茶叶三大特色产业设立10站产业保驾护航,推出“院领导负责+法官一对一结对”模式,力争让“山珍品”真正成为“致富之财”;二中人民法院打造“茶法绿色网络”诉讼环境资源品牌,德宏法院创建“托阿姆”调解室,临沧法院实施“四杯茶”调解方式、加工贸易领域,用法治力量精心守护“云茶”。
此外,云南法院主动打破“正义斗争”的司法局限,针对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建立了检察、公安、林业、土木等部门之间“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产业替代”的协调配合机制。在普洱景迈山,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局监察局联合开展“古茶树保护专项行动”。在对被告人非法采伐古茶树定罪时,被责令补种茶树,参与茶文化研究项目,将生态修复与茶旅游产业挂钩,赋予千年茶树新生命。